2016年8月4日 星期四

車禍事故處理


事故發生,經報警 取得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後
接著面臨的就是 如何處理 理賠問題

以下假設 我方受傷,對方有較重的肇事責任。
我方可採用的處理方式 及 相關文件。

一、私下和解

跟對方或對方保險公司談判
雙方同意賠償金額

簽立 交通事故和解書

但僅有契約效力。

交通事故和解書:
http://goo.gl/NO7Agq


二、調解委員會調解
電話告知 處理警員 轉介 調解委員會
於調解當天 備妥文件,經調解委員與對方談判

當事人無法到場調解,需告知調解委員會、對方 或 委託他人並攜帶委任書到場
調解委任書:
http://goo.gl/aSNuPy

調解成立,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。



調解不成立,請調解委員會開立 調解不成立書
並至警察局 或 地方法院檢察署 完成相關筆錄 提告(過失傷害)。


三、相關文件申請與準備:
(一)現場圖、現場照片、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
事故發生7日後,可自行到交通大隊 網站 填寫相關資料 申請 上述文件。
若交由保險公司,或委託代辦 需填寫委任書

臺中市政府警察局【道路交通事故為民服務系統】:http://aps.police.taichung.gov.tw/TJMWebApp/Apply.jsp



事故初判表委託書:
http://goo.gl/F8ORr1


(二)強制險理賠文件
1.診療費用:醫院診斷書、收據

2.接送費用:
就醫收據,交由保險公司計算相關計程車費。

3.看護費用: (診斷書註明 需專人看護天數)
近親或專人看護 一天理賠1200元,最多30天。
看護證明書:
http://goo.gl/Atw6IJ


(三)索賠相關文件
1.財損:
修車估價單 或 收據、物品損壞相關收據 或 估價單。

2.薪資證明: (醫院診斷書註明需休養天數)
公司薪資證明、請假證明(訴訟才可能需要)
沒有薪資證明可用 基本工資 計算。

薪資證明書:
http://goo.gl/7szvP1

詳細可參考:
http://goo.gl/NjF9sl

3.精神撫慰金
自行提出,需看對方是否接受。

四、6個月內需完成提告(過失傷害)
收到檢察官偵查庭傳票,還會有一次調解機會

調解成立遞交 刑事撤回告訴狀
刑事撤回告訴狀:
http://goo.gl/OkHqD0


若調解不成(對方有異議),可要求對方付3000元 申請車禍鑑定。

地方法院刑事庭 開庭後,需遞交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

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:
http://goo.gl/PsbKbk


刑事訴訟 無須費用。民事訴訟費可由敗訴一方支付。


EN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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